问 题

发表人:汤* 提问时间:2013-10-06

标题:希望企业在政府监督下向市民发扰民费

希望企业在政府监督下向市民发扰民费,北京等大城市已经出台相应措施。这样既可以有效管理有噪声企业,保证居民利益。更可以维护天津的环境,给大家碧水蓝天的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3-11-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市环保法规已有明确规定:造成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向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天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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