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文件规定,补建供热建设资金由锅炉房建设费、外管网建设费、室内采暖设施初装费三部分组成,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多渠道筹集。居民仅承担室内采暖设施初装费每平方米28元,该标准自1994年开始执行,目前实际的室内初装费已超过每平方米40元,资金缺口始终由供热企业承担。另外,旧楼区改造工程中涉及的市内供热系统单户分环改造还是由供热企业自行承担建设费用,没有补贴政策,也没有暖气初装费减免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由于成本价格倒挂,供热企业每年还需由财政补贴维持经营,已无力再减免补建资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