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安热电多次维修仍低于15度,各级部门退费说法不一
建交委:
我是红桥区西青道跃进里小区住户,11年入住所购二手房,至今已足额按时缴纳2季采暖费。可是,两年来津安热电多次维修温度从未达标,不得不开电暖气。尤其去年,家中小孩不足1岁,卧室更是24小时电暖气,暖气温度低的孩子连卧室都不敢出。津安热电维修人员无计可施,告知可以测温退费。去年12月2日测温后,津安热电测温人员说持测温结果明年缴费时可以办理退费。
今年9月28日,我去办理缴费手续,津安热电龙悦花园服务站说只退1周。29日到西青道收费站反映,他们主任说低于14度才按50%退费,高于14度要退也只有10%。我将问题反映津安热电,他们承认服务不到位,可以按标准协商退费,至少1个月。
我想请问贵委,老百姓按时足额缴纳暖气费,还要开着电暖气花着电费,为什么?温度不达标到底谁的错,退费标准到底谁说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