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9-28

标题:请能帮我解决落实我的视同年限问题

我1965年参加工作,是国企职工.1991年因触犯刑律判刑,2005年释放.我1991年以前的工龄是实实在在.党和政府执行和倡导的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吗.我借钱已补缴了1998年到2012年的社保,但医疗保险不够,我的生活很困难,那有钱再缴医保,今年4月我住院就又借了不少钱,已经陷入了极其困难的境地,只得乞求有关部门帮我解决工龄问题.谢谢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龄审定相关政策规定:对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