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天津市供热计量工作的关注。您所居住的金海湾花园小区由于原有机械计量表设备老化,设备功能及计量精度达不到当前收费使用要求,需要进行改造。小区已列入2013年天津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是对小区内的热计量表进行更新,就是将原有机械热计量表改为超声波热计量表。改造后,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要求,小区第一年先进行抄表试验,监测及完善供热计量收费系统,仍按照现行面积热价收取采暖费。从第二年开始,用户可以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计量合同,按照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交纳采暖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