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3-09-25

标题:前房主欠暖气费产生滞纳金

领导您好:

我是2004年10月购买的南开区会泽园的房产,因为是毛坯房暖气是报停状态,因为自己也不懂今年房子出售了才知道在2000-2003年暖气费有欠费,今天供热站长说必须缴纳滞纳金,我一天也没有用过暖气,为何要向我收费,并且还如此之高的滞纳金约20000元左右,请领导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9月26日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长江道供热站处理,目前您已缴纳2500元费用,双方已达成一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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