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09-23

标题:新建住房暖气报停问题

相关领导您好:

我入住的津南区红磡领事郡普雅花园小区,去年6月入住,已经正常度过了1个采暖期(我们正常缴费了),今年因暂时不住想报停,可供热说要经2个采暖期才能办,我在网上查了,天津市采暖相关规定,是近年开始执行的,在此之前是规定1个采暖期后就可以报停的,为什么要延长到2个采暖期?明年是否还会延长的更长?延长的意义是什么?1个采暖期没有问题还不行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1-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供热系统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公用[2010]1195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综上,规定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的目的是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进行热态检验,以免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或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给用热户造成损失。两个供热期后,经实际运行检验和验收合格后,用热户方可申请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两个供热期结束后,经实际运行检验和验收不合格的,保修期顺延至问题解决为止,至保修期结束后,方可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