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09-16

标题:希望房管局领导督促津房置业履行房屋维修责任

我们是朗庭园商品房15号楼2门的业主,我们小区入住不足1年,进楼的门禁就已经损坏,跟物业沟通后得知,由于尚在保修期,门禁应该由开发商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但是该公司却屡次敷衍,造成进楼的门的问题原来越严重,到现在已经无法维修,只能更换,而该公司却迟迟不予更换,如果开发商是不良商人开设的公司,我们业主也只能自认倒霉,但津房置业是贵局下属的天津房地产总公司下属的堂堂国有企业,怎么能做出这样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来呢?我希望贵局领导能够关注此事,督促该公司尽快履行维修责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0-16 是否超时:否

张**: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17日

张**: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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