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09-13

标题:关于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就业与社会保险缴纳

我1996年上中专时将农业户口转变为了非农业户口,可是自从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有时在一些私企打工,也没有给上保险。就这样10几年过去了,工作问题一直没有着落,保险自己在缴费。

结婚后,爱人的单位虽然给上了保险,可也是最低的生活保障,保险部分扣除后,所剩无几。劳动局说不属于0就业家庭,保险缴纳国家不予补助。这样的家庭生活非常艰辛,请问该怎么办?

打工根本就不给上保险,一个月自己缴纳保险费就将近500元。美丽的家园,美丽的蓟县,请让每一个人都洋溢着美丽的笑容,这才是我们美丽的国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在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您是否符合条件,请到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做认定。如果您不符合享受条件,经济压力大,建议您到街道参加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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