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邢** 提问时间:2013-09-10

标题:关于暖气改造问题的相关规定

现在我所居住的河东区八纬路新关公寓正在进行暖气改造,我想了解一下对进行改造施工的单位是否应有资质规定,是否要与住户签订相关的合同,是否应当出示供热单位的委托施工证明。现在什么都没有,也不履行手续,来了就说改造,施工是否合格,将来出了问题由谁来维修,改造后热度不够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都在困绕着我们,特此咨询,就暖气改造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添麻烦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2-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邢**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暖气改造之前必需按照相关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去施工。必要的资格、资质以及规范要求予以公示。若有不清楚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与您家所属的热电公司联系,电话:2458222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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