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l* 提问时间:2013-09-10

标题:舒畅欣园二次物业费和办理产权证有什么联系

贵局领导您好:

2010年,本人与天舒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经询问,今年10月,该开发商承诺为舒畅欣园全体业主办理产权证件,但最近小区公示栏却出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并在提示栏内标注交完二次物业费,物业协助办理产权证件的信息(参见图片)。经询问开发商及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得知,该流程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领导自行安排协商结果。

请问:1、我们买方(甲方)与天舒开发商(乙方)订立合同,办理产权证件,关物业公司什么事?难道非得经过物业公司缴费,办理手续才能办理产权证吗?

2、华海物业公司本身在管理期间就存在问题,楼道窗口不擦、楼内小广告随处可见、安保楼门大敞四开,小区内私改门脸现象随处可见,这样的物业还以每平米1.5元收取物业费用和一个100元的特约服务费,广大业主对此颇有意见,难道这样的服务标准还想借办理产权证的名义加以刁难广大业主,公理何在?(这种做法是参照国家哪部法律请详细说明)

请贵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不要总是把此事直接转给物业公司及开发商,这样不利于妥善解决此事,谢谢!

回复部门: 国土房管局 回复时间:2013-03-19 是否超时:否

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舒畅欣园限价商品房自2012年9月份交付使用以来,天舒开发公司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预计2013年10月份开始协助各位业主到东丽区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权证。

销售中心咨询电话:24736666、24727777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0-11 是否超时:否

l*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11日

l*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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