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汪* 提问时间:2013-09-09

标题:关于补缴社会保险问题

我于2013年7月上旬在苏宁电器离职,当月12日入职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经试用期后,9月6日公司为我缴纳9月份的社会保险同时补缴8月份的保险,但在补缴8月份保险时系统显示“在职”状态,无法缴纳。公司说缴纳10月份保险时也无法补缴8月份的了,是这样吗?我又查询了我的保险缴纳情况,原单位只缴纳到7月份的,请问我如何补缴8月份的保险呢?请给与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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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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