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晖* 提问时间:2013-09-05

标题:关于劳动能力复工鉴定结果的依据

您好:

我于2011年5月休医疗期,2012年11月医疗期满,主治医生建议可以回原岗位工作,但公司要求做劳动能力复工鉴定,鉴定结果为"同意继续治疗",请问这个结果是依据什么给出的?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复工鉴定应当根据被鉴定者原工作岗位或拟重新分配的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程度要求以及对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本人所患疾病的治疗恢复程度作出鉴定结论。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