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司不配合员工进行二次复鉴的相关问题
本人于2013年4月25日在北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北辰中医院进行复工鉴定,后因对此鉴定结果有异议,在收到鉴定结果的15日内向市复工鉴定委员会申请二次复检,并按照要求于8月初缴纳了相关证明材料,市复工鉴定委员会要求本人与单位在9月的第一周去领表和办理相关手续,但现在公司以未受到任何官方通知为由拒绝前往,致使本人无法进行二次复鉴。
本人分别咨询了市复鉴委员会、市劳动局信访科、仲裁院、北辰区劳动局仲裁科等相关单位均表示对此事没有办法。现本人寻求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此事,使我可以按照正常规定流程来进行二次复鉴,不胜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