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3-09-04

标题:同工同酬何时能不是口号!!!?

7月1日国家新出的劳动法同工同酬,到了现在单位一点消息也没有还是最低的工资我问问领导是不是就这样了。我们死活与你们无关?什么时候能同工同酬,打投诉电话有个屁用单位吧我们开除你们管吗?为什么不强行规定督促单位同工同酬为什么如此监管?签的合同仍然是1500每月!和我一样的在编职工都拿5000以上我问问为什么!我需要解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受理在此,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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