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3-09-02

标题:签订购房合同时地址打错,但已交房款

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工作人员把我的地址打错一个字,说必须先退房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前几天我已和售楼人员到天津市房管局办理了“数据恢复”,售楼员让我等电话。我的房款和契税全部已交纳,售楼员说打入了房管局的监管帐号,即使办理了退房,房款也提不出来,请问是这样吗?我的房款安全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10-08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5日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