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09-02

标题:请求在有生之年帮助解决被拖欠的15年的工资

我现年79岁,是一名原自行车二厂退休职工,原单位与1998年-2000年共计拖欠我的工资共计4500余元,我一直向单位追要至今未果,如今我已年老,今年我因病住院手术已有两次,自担医药费用已有数万元,恳请党与政府为我指条明路,如何才能在我有生之年拿回属于我的工资,我没有奢望企业给予我任何人道补偿,只想为孩子们减轻些负担,能更好的安享晚年,我只是一名普通百姓,恳请党和政府的眷顾,急待答复!

一个相信党、热爱政府的老人,赵**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仲裁和监察维权都有时效要求,您的情况已过仲裁和监察的时效,建议您找主管局协调解决或咨询律师。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