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彭** 提问时间:2013-08-30

标题:工资低

我的工资为什么那么低?请问能帮我么?我的电话:06635658035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报酬,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工资标准。目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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