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3-08-23

标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试用期是否应为我上保险

我是2012年10月22日办理的入职手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并在三个月后转正了,但是最近查询社保,发现公司是从2013年1月份才开始给我上的保险。我想知道试用期这段时间公司是否应为我上保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8-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拨打社会保险稽核电话23030390进行电话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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