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s******** 提问时间:2013-08-21

标题:建议在职人员也可补缴社保

您好!

按照现在的规定,在职人员不能补缴之前所间断的社保,必须在离职状态下才能补缴,建议这个规定可否更改一下?今天得知11年之前间断的社保,如补缴需同时缴纳保值费,这个可以理解;但假若之后公司缴纳的社保没有中断,那岂不是直到退休才能补缴,那样的话,保值费用会很多?因此我感觉这项规定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况且在职补缴,现在技术上应该不会困难,请领导采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8-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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