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3-08-20

标题:关于我的工伤鉴定

领导: 您好,我家人于6月份出了工伤,骨折,已经认定为工伤,查单证我可以停工留薪7个月,可是前几天和平劳动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做伤残鉴定,可是我咨询说得停工留薪结束后才去做伤残鉴定,我得到1月份才结束,为什么要我现在就去鉴定,对我的后面停工留薪有影响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8-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提出鉴定申请。鉴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和平区人力社保局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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