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前期因存在燃气工程费用和工程验收问题,所以一直未通气点火,现问题已解决,待下达通气点火令后,燃气集团三销公司津南分公司即安排小区的通气点火事宜。具体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向您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