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3-08-14

标题:关于事业单位员工房屋补贴的住房面积认定的疑问

您好,我家人生前为和平区体育馆房管站退休员工,52年9月生人,69届毕业,工龄30年以上,于2007年10月病故。单位于90年分配和平区一套一居室独单27平米。其配偶单位未有分房,户口本人数为2人,孩子的户口在奶奶家。97年,自己添钱置换一套约40平米的2居室.请问:

1 房屋补贴是按照最初分房面积27平计算还是后来置换的40平米计算?

2房补和工龄有关系吗?

3孩子的户口不在自己家请问有何影响?

4计算房屋补贴的依据和计算方式是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9-12 是否超时:否

朱**: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15日

朱**: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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