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08-14

标题:天津市限价房

您好

我和我爱人于2009年12月份购买了天津市的限价房,由于我和爱人没有资格,于是用了我爱人的父亲,也就是我公公的资格购买的,我爱人贷款,我们两个人付的首付,我公公没有出资。房子登记的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今年10月份要办房本了,家人商量是不是把我公公的名字去掉,请问

1.是不是房本下来才能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那个手续是过户吗?

2.限价房不是有个5年期限吗?我们要办理的受那个期限限制吗?

3.要是先办不了那个手续,要在法律上办个什么手续才能显示我公公和我们这套房子没有关系?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8-23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15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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