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3-08-13

标题:东丽区雪莲路百合春天小区物业违法收费

现在百合春天小区物业在公共道路停车向业主收费。在便道上画了线。要每个位置每月收100元停车费。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公共道路是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有什么权利向业主收费

还有,小区外雪莲路上也收费,每月80。问物业说是给外包给别人了!!

这合法吗,请市国土局领导给老百姓还个公道!!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8-29 是否超时:否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14日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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