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08-12

标题:询问一下劳动仲裁

想询问下,我已劳动单位已经工作3年多了,对3年多来公司对于我的处罚也好,还是扣钱也好,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而且存在争议,

我想请问,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申请。

还有,因我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一年之内申请,可我如果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就申请仲裁的话,我就没工作了吧。

如果当我不再跟劳动单位续签合同,在申请劳动仲裁或其他的投诉,起诉方式,来让我的工作单位给我解释和补偿,这样是否可以?

还有,当公司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因某些处罚只是口头与员工说明,但未在工资条上体现,是否有欺骗行为,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8-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监察的时效为两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劳动者也可以到监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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