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8-03

标题:关于城镇退休职工重大疾病二次报销问题

民政局的领导,我父亲于今年6月检查出患有肺癌,并于7月在市总医院进行了手术,目前住院费用自费部分金额达4.3万元,后期还有化疗费用,请问我们如何办理医疗费的二次报销手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8-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我市有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对于您父亲是否符合条件,建议您咨询民政部门。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请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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