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于《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书》的疑问
7月24日派遣单位电话通知可以取停工留薪决定书(附件01),我女儿7月25日取的,因为对停工留薪决定书上的鉴定意见有异议,想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对鉴定结论异议可以重新鉴定,对于鉴定意见的异议还要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对于鉴定意见的异议可以将决定书通过单位退回,他们删去异议部分。我对决定书的鉴定意见的异议在于为何眼眶骨折尚未愈合,还有眼部的其他疾病,且在停工留薪决定审批期间,主治大夫一直在医治中,专家从何得出不需要继续治疗的结论?我需要专家给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