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3-07-28

标题:失业保险金

我92年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20年,08年在劳务派遣订的合同,到今7月31日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订,我如何领取经济赔偿和失业保险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订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为职工做退工退档手续时,到失业保险部门做失业金的申领手续,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会发放《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交于失业人员。经济补偿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标准,请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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