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07-26

标题: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

我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今日接到集团通知要求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且我公司在社保部网站上也看到了要求有该项业务的公司办理此证。我公司向所属区劳动部门询问办理事项,区劳动部门回答还未接到通知,也不知道哪个部门办理,因我公司正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工商部门要求提供该证,经营范围中才能有劳务派遣这一项。现特咨询贵局我公司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8-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1年9月,我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6号),对我市从事派遣业务的单位实施登记备案制度。目前已有325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取得了登记备案证书。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明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依法审定行政许可。为落实法律要求,今年6月20日,部制定下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发19号令),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审批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目前我市正在依照国家规定制定我市许可办法,近期将予以公布,明确受理部门和要件。目前,上访人可先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准备相关许可材料,待我市许可办法下发后,依程序申报。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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