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3-07-19

标题:保险续接问题

具体工作情况如下:06年8月到07年7月在天津开发区公司上班(交了5险,离职后5险封存),07年8月到12年7月北京上班(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医疗保险有5个月中断从08年1月到12年6月),12年7月至今待业状态(没缴纳任何保险),现在正办理天津医科大学的入职手续,此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请问:我的养老、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在相互工作间续接上呢?应该如何续接?北京那5个月医疗保险空缺是不是得补上,如何补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医疗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手续为: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的相关手续请咨询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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