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一户一环”改造
尊敬的委领导,您好
我是河东区红星路浩海小区居民,现在小区正在进行供热“一户一环”改造,改造固然是好事,但势必会对室内原有装修等构造造成破坏,导致住户产生实用价值或者美观价值等方面的损失,就该损失应由哪方承担?若日后因为“一户一环”改造导致后续问题的发生,则该由哪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此外,施工前我认为应就施工细节问题由住户与责任方签订书面协议,如果责任方不提供该协议或者提供的协议中有违反《天津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情形而不予纠正,该情况该如何处理?
如果住户和责任方针对原则性问题比如对住户室内原有管线布局、装修等造成的损失无法协商一致,住户是否有权利拒绝进行“一户一环”改造?如果拒绝改造,是否会对住户日后的供暖造成影响?
谢谢您的宝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