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3-07-13

标题:北方人才劳务派遣不予签订合同,合法吗?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爱人是外地户口,护理专业,08年开始在河东工人医院上班,属于北方人才中心劳务派遣工,至今只签过一次合同(合同期至2011年)之后一直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多次催问一直无合理答复,不知是否合法?新劳动法至今年7月份开始执行,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同工同酬问题,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过问,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务派遣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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