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3-07-12

标题:婴幼儿社保

你好,儿子出生以来,现在已经4周岁了,我一直在所在街道居委会给上的社保,每年交50元,居委会也是给了一张社保卡,但是这张社保卡只能在咸水沽的镇卫生所使用,大医院和儿童医院根本不让刷,我想知道如果要在儿童医院就诊,花费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报销流程又是怎样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城乡居民参保儿童,在一级医院和社区服务站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在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儿童医院属于三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不受医院级别的限制。医保政策规定比较具体,因篇幅有限,在此无法一一赘述,请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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