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3-07-11

标题:申请限价房时提供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问题

您好,我在申请限价房时曾将户口从大港迁至北辰,现北辰房管局告知需要之前大港迁户以前的房屋证明材料。但是大港那边的房本和户口本地址不一致。现在派出所以户籍不在为由拒绝提供一致证明。去北辰房管局又要求一定要有此前的住房证明。请问这时我怎么办?我名下没有房子。已婚。各项条件也符合。想以自己名义去申请限价房。现办理过程中遇到各种阻碍。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7-17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12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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