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13-07-10

标题:乐友孕婴连锁公司违法克扣员工工资

我爱人李媛6六月在乐友工作了近一个月现已辞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乐友公司说店里盘点亏损、工资得8月份补发、还要扣工资、盘点时我爱人刚工作6天、为什么我要承担责任、请政府职能部门帮与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以及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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