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龚** 提问时间:2013-07-09

标题:父母子女处落户买房问题

我是由天津下乡到内蒙古的知青,独生女儿在天津落户、上学并参加工作,已结婚并在天津有自己的住房。我和妻子年龄都超过60周岁,已经正式退休,办理父母投奔子女回津落户,现有问题需要咨询:

1、在子女处落户后我们可以购买住房吗?有居住时间限制吗?

2、所买住房是单独计算为我们的住房,还是计算为子女的第二套住房?

3、买房前是否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开具证明等,如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有公产和私产)或限价房这些不同的住房,对于我们这种情况分别有什么规定或限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7-10 是否超时:否

龚**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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