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07-08

标题:关于符合“4050”条件上保险事宜

我今年40岁了,是前些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现在一直没有正式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咱们天津市有4050的说法,我打算今年上保险,因为家里只靠我爱人一人工作,孩子上学,看政策我应该符合,我就咨询了一下街道,街道的工作人员说,要找居委会开灵活就业证明,可到了居委会负责人说,应该到现住址居委会开证明,我们的户口在南开区罗江东里,属于嘉陵道派出所管辖,现在住在密云一支路景园里,可这个小区没有居委会,我找到向阳路街,可他们说,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这么点儿事,大热的天我跑了两天没办得,我们也不知道哪个街道说得对,到底像我这种情况找谁办才可以,请领导指点迷经,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户籍地不予受理,建议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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