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3-07-02

标题:旧楼区改造的后遗症问题

我是和平区岳阳道泰华里4-3-109的居民,我居住的是公产房,去年入冬以前更换的窗户,由于更换新窗户造成室内窗口大面积的墙皮脱落,冬天透风很冷,我曾经找过旧楼改造指挥部、体育馆房管站、和平建委、和平房管局等单位,要求将室内脱落的墙皮抹灰、堵缝保证冬天的室温,可是,以上各单位都不管此事,现在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由谁负责?我的要求是不是不在更换窗户的验收标准之内?由于旧楼改造造成公产房出现的使用问题是不是应该由住户自行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8-07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5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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