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13-06-29

标题:生育保险

领导,您好!

我有个事情想向您咨询,我刚换工作两个月就怀孕了,可生育保险中断了,现在的单位试用期过后也刚上保险,请问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有哪些?需要单位缴纳多长时间的保险才行呢?

希望尽快听到领导的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的条件为: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拨打23030390进行投诉。另外,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造成劳动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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