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3-06-28

标题:工作未满10天请问有工资吗

各位领导好:

我于2013年6月19日到2013年6月28日辞职,现在公司说工作日未满10天不给工资,招聘的时候未说,辞职当天会计告诉我打卡机上面有张纸,上面写的公司入职,工作日未满10天不给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谢谢

2013年6月28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投诉或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