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邵* 提问时间:2013-06-27

标题:单位医疗比例由7.3%变更为12%,如何办理?

您好:

本单位原医疗缴费比例为7.3%,现需要变更为12%。经询问社保登记科,说到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办理,具体地点和如何办理都不知道。

请您告知一下此事在何地办理,程序是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7-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用人单位调整医保缴费比例的问题,可由你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建设路18号)提出书面申请,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缴费比例由7.3%调整为12%。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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