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3-06-25

标题:请问,新的劳动法是要在天津市实施了吗

刚才在新闻联播看到,七月起就要实施新劳动法了,企事业单位的派遣工超过六个月就可以转正,并且单位辞退的话还可以获得赔偿,与正式工同工同酬,请问这些是真的吗?天津也是七月实施吗?如果企业超过半年不给派遣工转正的话是否违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6-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六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工作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比较具体,因篇幅有限,在此无法一一赘述,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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