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过户更名问题
领导同志您好:
我父亲名下有2套公产平房,一直以来由我一家三口人居住一间,另一间由父母居住,98年拆迁后给了2套独单,我和父母各居住一套,房屋承租权名字至今还是父亲的。父亲已去世6年,由于母亲身体不好,我们上班也不能时刻陪在身边,母亲想把房屋通过津房置换换成一楼。现在母亲想把房屋承租权过户成自己的名字,以便通过津房置换解决困难,但是我哥不同意配合签字公证,造成房屋不能过户,我母亲想通过诉讼解决,但是通过律师咨询现在法院不予受理此类案件。
我的问题是,既然公产房屋能够通过津房置换买卖,为什么还需要这么多的环节才能过户,而且法院为什么还不能受理此类诉讼,难道所有的问题都遗留下去,等到母亲去世了,房屋归属问题更是一个难题,可能还会造成亲属家更大的矛盾,希望市领导能够考虑一下,我们只是想通过正常的过户解决母亲的实际困难,但是现在所有的路都是行不通的,我们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