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塘******* 提问时间:2012-12-14

标题:为啥开发商肆意践踏法律,仍逍遥无事

尊敬的天津市房管局领导: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2002年10月2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24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公布)是天津地方的法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

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登记。

然而塘沽彩虹地产旗下天津佳利置业开发的四季风情(也叫贻港新城)交付使用近一年半了(2011年6月30日),仍未进行初始产权登记,很多业主向塘沽房管局多次投诉也得不到处理结果,更让业主不明白的是,该开发商仍在同一小区仍在开发建房、售房,吸引跟多的人上当受骗,为什么开发商如此胆大妄为,置法律于不顾呢,难道法律只是给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制定的吗,社会还有公道和正义吗。

开发商不给办理初始产权登记,也无法办理房产证,也不给退房,造成户口没法办理,孩子上学困难,想卖房也无法买卖,真是民怨载天,恶性事件、群访事件即可发生。恳请上级领导给予重视,认真调查解决,还民真相。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3-01-16 是否超时:否

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18日

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月1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