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交取暖费不给开据发票
我在河西区柳江路居住,此房是我孩子买的让我们老人居住,房本名字是孩子的名字。住在有暖气的房子冬天使我们很舒心,这是市政府为我们百姓做的一件大好事。但是苦恼的事情是;我孩子在外地工作,冬天不发煤火费,按照比例报销采暖费,我到所管辖的营业厅在尖山路工人日报社后面居民区里去开发票,他们说没有发票,只开收据。去年我孩子就没能报销,今年我又要发票,他们还是说没有发票,现在将近年底,会计制度又很严谨,过年就不给报了,去年就没能报销,今年眼看又要泡汤,应该得到的享受得不到。请问,供热也是商品,商品的属性是买卖关系,你给我热气,我付费,开据发票是理所当然的事。为什么这么难。我老伴多病缠身,每月医药费就不少,应该得到的又得不到,给我们生活增加了负担,请领导协调沟通一下,急盼回音。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