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妮* 提问时间:2012-12-10

标题:孩子小学就读问题

我是离婚女人,现在与天津男人再婚,并且在天津工作,我的孩子可以迁户口跟随继父的户口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2-12-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妮*”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具体情况稍后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尊敬的“妮*”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局进行核查。经查证,依据天津市户口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外地人员与天津市居民结婚,来津人再婚的,年龄35周岁以上,再婚3年以上,可准予本人或携带1名子女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因您男友户籍在南开区,并现在南开区租房居住,故具体如何办理您应向南开分局咨询。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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