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2月5日
尊敬的小*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燃气集团罡世公司调查,1、关于您反映交纳80元丝扣管款不是丝扣管一事,经核实您所购买的确为丝扣管。2、您反映不交纳230元安装费不给通气一事,因荔红花园小区的居民要求将灶具放在阳台做饭,但不交纳移台费用(230元为移台费用),认为将丝扣管穿墙就可以到阳台做饭,不需要交纳费用。施工人员已与您沟通进行解释,您表示再考虑考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