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房入住两年,暖气一直不热
我是河东区红城柏丽花园7号楼的业主,现在已经是第二个采暖期了,暖气一直不热。
我了解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因此我与开发商进行了联系,他们回复我说供热设施没有问题,不热的原因是供热入水温度不够。因此我与河东区供热办及所属晨阳道供热站进行反映,他们答复我说供热的压力及温度都没有问题,符合标准。
现在的结果就是所有部门都没有问题,但就是我们的暖气不热。希望委办局领导协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