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许** 提问时间:2012-11-29

标题:关于离婚过户问题各区怎么办法不一致呀

我与前妻经法院判决离婚,房子归我,前妻无异议。现去河东房管局咨询。他们要求除提供判决书还要求双方都到场。且还要去税务局拿免税单。并且手续费还很多,说比婚内夫妻改名都贵。对此实在不能理解。经过查询网络上及其他区的相同部门,都没要求去拿税务部门拿免税证明。因为去拿个免税证明又得需要20天。而且搞不明白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怎么还得去税务部门拿免税证明。对此问题各区部门回答都不一致,弄的我好困惑。请帮忙给一个正确的解答。另外现在是不是能更简单些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法院判决书都下了,怎么还需要双方到场,本来有一方因为离婚不愉快了,还能很愉快的去配合吗?请领导多从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提供简单便捷的角度方便人民群众的需求吧。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2-12-21 是否超时:否

许**: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4日

许**: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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